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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瑞祺进出口有限公司
联系人:钱伟涛 先生 (业务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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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755-251758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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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6223636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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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|
2011年1月1日起,企业持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(简称ECFA)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,出口到
台湾的货物将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,按照ECFA原产地规则,出口到台湾货物需凭检验检疫部门(商检局)签发的ECF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才能获得关税减免。
深圳市瑞祺进出口有限公司 为企业出口到台湾代办ECFA优惠产地证,Q469349848 tel 136 2236 3672
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(英文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,简称ECFA;台湾方
面的繁体版本称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),原称为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或称两岸综合经济合
作协定(英文简称CECA,即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)。
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(ECFA)是台湾与大陆自2009年年中开始,经过多次商谈达成的一项重
要协议,已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,其中早期收获清单将于今年2011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,届时列入清单
的约800项产品将逐步降关税,三年内全部降为零,包括大陆对台湾开放的产品500多项,台湾批准大陆
的产品5大类267项,含石化类、机械类、纺织类、运输类产品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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